雷经天,1904年出生,15岁被选为南宁学生联合会会长。参加北伐战争、八一南昌起义和广州起义。是百色起义领导人和右江革命根据地创建者之一。曾任中共广西特委常委,代理书记,右江苏维埃政府主席,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,两广纵队政委兼党委书记,广西省人民政府副主席,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分院院长,华东政法学院院长兼党委书记,上海社科院院长等职。荣获陕甘宁边区特等劳动模范工作者称号。
雷经天故居位于南宁市青秀区河堤路雷屋17号,始建于清代道光年间,于清末民国时期重建,是中共广西省委机关秘书处旧址,是南宁市文物保护单位。






